A. 通则
1. 使用FUTABA标准模座结构组模座。
2. 使用正钢或同规格标准模具零件、配件。
3. 所有导销(GUIDE PIN),衬套(BUSHING)必须在尾端有凸型。
4. 所有模具设计图面纸张尺寸需统一使用全开规格尺寸,并等核准后,才开始制作。
5. 模具上成品部分加工时,应以成品图中尺寸公差的半值来做为加工公差,不得使用成品图上之公差来加工。
6. 所有度量单位以英制为准,长度使用毫米,重量使用公斤,温度使用摄氏(C)。
7. 压力以英制PSI为单位,1PSI=1磅/平方英寸=14.2公斤/平方公分。
8. 确认模厚,夹模板行程,顶出行程。
9. 公母模四侧面吊模孔位置,“A”“B”板每一相邻两侧最少有一吊模孔,其他模板最少有一侧面有吊模孔。
10. 四支导销中之任一支,必须做成偏心,即不与其他三支对称,以防止公、母模反向合模。
11. 打印钢材规格及硬度於模仁底面。
12. 详列材料表并标示材料与表面处理规格,并标示电热器瓦数规格与电压大小。
13. 打印,编号所有模具零件。
14. 模具两侧面,应与装箱前以铁条固定,以免模面分开。
15. 同一成品模穴超过一个穴时,应采用连续编号以便识别模穴。
16. 在模座上需有一吊模孔於模具重心位置,以避免吊模时模具倾斜,并确定螺纹与深度足够负荷模重。
17. 除模仁有大面积梯阶靠破外,均应装置模面锁定块(PARTING LINE LOCKS)。
18. 肋片深度超过5mm时,需於肋底部加逸气销或以镶件制作,以利塑料充填。
19. 以销子做平面靠破时,应将销子顶端加长伸入钢材内,避免销子顶面压损或变形。
20. 成品重要处,应稍预留尺寸,避免加工尺寸过大而导致补焊。
21. 模仁未经许可不准补焊。
22. 在特殊情况下以补焊修补模具时,应选用模具同材料做焊条,以免材质不同影响成品之外观及留下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