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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2L Hartmann bomb
12L哈特曼管
2)  1.2 liter Hartman bomb
1-2L哈特曼管
3)  Hartmann flow
哈特曼流
1.
Joule heating effect in liquid metal Hartmann flow;
液态金属哈特曼流的焦耳热效应
4)  Hartmann method
哈特曼法
1.
Image processing of spherical-aberration automeasurement system based on Hartmann method;
基于哈特曼法球差自动测量系统的图像处理
5)  Hartmann ['hɑ:tmən]
哈特曼
1.
Tomographic Reconstruction of Refractive Index Field Based on Hartmann Wavefront Sensing;
基于哈特曼波前探测层析重建折射率场
2.
Design and Development of Hartmann Spherical-Aberration Automatic Measurement System
哈特曼像差自动测量系统设计与开发
3.
With Hartmann wave-front sensor and laser beam analyzer,the distributions of the near field wave front and far field intensity of the laser are got.
实验分别对 MOPA 系统的前端输出种子光及其经过一级、二级、三级放大后所得激光进行了测量,研究包括采用哈特曼波前传感器对激光近场波前的测量和采用激光光束分析仪对激光远场光强的测量两个方面,分别得出激光的近场相位均方根误差和不同光斑尺寸定义下的远场发散角等实验测量结果,将实验结果与系统设计值进行比较分析,从而对激光器系统输出激光作出评价。
6)  N.Hartmann
N.哈特曼
补充资料:哈特,H.L.A.
      英国法学家,新分析法学派首创人。曾长期任牛津大学法理学教授,主要著作有《法的概念》(1961)、《法、自由和道德》(1963)和《刑法的道德性》(1965)等。他的学说和H.凯尔森的纯粹法学构成了20世纪分析实证主义法学中的两派。从20世纪60年代末开始,在西方法学界,以哈特与L.L.富勒为中心,开展了战后实证主义法学和新自然法学的长期论战。除哈特外,其他代表人物有美国法学家R.L.萨默斯等人。随着新分析法学的形成和发展,实证主义法学又有重振旗鼓之势。
  
  哈特是在战后"复兴自然法"的条件下提出自己的新分析法学的,因此,他的学说中具有向自然法学靠近的特征。他不仅接受了J.奥斯丁的基本观点,而且吸收了现代西方哲学的一个重要派别──逻辑实证主义的概念和语言分析法(通称牛津哲学),作为其学说的一个思想基础。他认为,应放弃分析法学派用以分析法律概念的传统方法,即为词典下定义式的方法,而代之以根据这些概念的具体情况进行逻辑分析的方法。他在50年代发表的几篇论文,如《责任和权利的归属》(1951)和《法理学中的定义和理论》(1953),就以上述方法着重分析了契约和权利等法律概念。
  
  在《法的概念》中,他全面论述了他的学说。他认为,奥斯丁关于法的定义,即法是掌握主权者责成或禁止人们从事一定行为并以威胁(制裁)作为后盾的命令,即使对现代的国内法来说,也是不适用的,主要是因为它没有提出规则的概念。作为社会控制的一种手段,法是一种规则,分为主要规则和次要规则。主要规则是设定义务的规则,即要求人们从事或不从事某种行为;次要规则是授予权力的规则。后者又可分为:①承认规则,即评定其他规则效力的准则,是最高、最终的准则;②改变规则,即授权个人或团体实行新的义务,或取消旧的义务的规则,如规定谁有权立法、通过什么程序立法,又如授权私人订立合同等;③审判规则,即对破坏义务规则者作出裁决。主要规则和次要规则的结合,是法律制度的核心,是法学的关键。
  
  哈特还认为在研究法律时,应分清规则的内在方面和规则的外在方面。前者指自愿和规则进行合作,即以这种规则来对待自己和他人行为的人的观点;后者指一个并不接受这种规则而仅观察规则的人的观点。任何法律学说在对法下定义时,应注意这两种观点的区别。总之,哈特既反对现实主义法学派的"规则怀疑论";又反对老分析法学派的机械论。
  
  在法与道德的关系上,哈特坚持奥斯丁和其他分析实证主义法学家的基本观点,认为应分清法与道德,分清"实际上是这样的法"和"应当是这样的法"。他虽然承认道德对法有影响,法往往反映或符合一定道德要求,但坚持不能认为法与道德之间存在必然联系。他认为法与道德的关系,可以说是实在法和自然法的关系。人类的目的是生存,为此必须有某些行为规则,它们是所有社会的法和道德的共同因素。因此他承认存在某些自然法的"最低限度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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