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DDLⅢ
DDLⅢ逻辑形式
1.
The consistency design of the sonic and DDLⅢ logger in the trio-logger;
三组合下井仪通常有声波逻辑形式和DDLⅢ逻辑形式,由于这两种逻辑形式相差甚大,使用常规数字电路很难统一设计,而用户又有不同的需求,从而给仪器的生产造成很大的麻烦。
2) Form logic
形式逻辑
1.
by comparing and researching law of excluded middle of form logic and mathematical logic from quantity and quality of aspect,to unify and generalize law of excluded middle,This paper presents united law of excluded middle-general law of excluded middle,and provides its mathematics expression.
作者通过对形式逻辑和数理逻辑中的排中律从量和质的方面进行了比较和探讨,将排中律进行统一和推广,提出了统一的排中律———广义排中律,并给出了相应的数学表示。
3) formal logic
形式逻辑
1.
On the embody of formal logic in Advanced math concept;
谈高等数学概念中形式逻辑的体现
2.
On Teaching Western Economics and the Training of Formal Logic Thinking;
论西方经济学的教学与形式逻辑思维方法的培养训练
3.
Thought on Compilation of Formal Logic Aiming to Teachers Education;
教师教育专业形式逻辑教材编写的几点思考
4) logical form
逻辑形式
1.
The logical forms of criminal psychology picture include the from-individual-to-general inductive pictures and from-general-to-individual syllogistic pictures.
犯罪心理画像的逻辑形式,有从个别到一般的归纳式画像和从一般到个别的演绎式画像。
2.
It analyses the logical form of presumption of innocence,which shows that the logical form of presumption of innocence is a correct logical argumentation,but not the wrong argumentation of "argument from ignorance".
同时对无罪推定的逻辑形式进行了分析,分析表明,无罪推定的逻辑形式是一种正确的逻辑论证,而不是“以无知为据”的错误论证,无罪推定并不违反实事求是原则。
3.
Its form is "q,so p",and its complete logical form is "q,p →q,so p".
应把回溯推理定义为“从已知的结论导出前提的推理”,它的一般形式是“q,所以p”,它的完整的逻辑形式是“q,并且p→q,所以p”,它的结论是或然的。
6) informal logic
非形式逻辑
1.
An analysis of the features of informal logic in legal reasoning;
法律推理的非形式逻辑特征分析
2.
In fact,"logic of argument"can only get its own legitimacy when understood as argumentation theory,which indeed has the genus-category relationship with informal logic.
非形式逻辑在中国学界遭遇了"论证逻辑"的概论混淆甚至术语转换。
3.
The informal logic is an emerging discipline after the traditional logic and the mathematical logic,whose basic function is to raise and to train human power of logical thinking and the rational thought.
非形式逻辑是在传统逻辑和数理逻辑之后产生出来的一门新兴学科,它的根本作用是培养和训练人的逻辑思维和理性思维能力,既能体现思维形式和思维内容的完美结合,也能体现思维的确定性和不确定的完美结合,是案例教学学科整体发展趋势的反应。
补充资料:《逻辑》
中国哲学家、逻辑学家金岳霖著的一部形式逻辑教科书。成书于20世纪30年代初,原为清华大学讲义,1937年 2月由商务印书馆收入《大学丛书》正式出版。1961年由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收入《逻辑丛刊》再版,曾先后多次重印。
该书约24万字,分为4个部分。第1部分介绍传统的演绎逻辑。作者认为逻辑与知识论不能不分开,故涉及知识论与心理学的地方均特别从简。同时,讨论词项的篇幅也极少。作者在这一部分介绍了近代逻辑学家对直言命题所作的一些新补充,并用文恩图解分析了直接推理和三段论,指出传统逻辑不能包括关系推理。第 2部分是对传统逻辑的批评。作者主要着眼于主项存在问题,指出传统逻辑中的对当关系、直接推理和三段论,有些是不能成立的。第 3部分摘要介绍A.N.怀特海和B.A.W.罗素的《数学原理》第1卷中的逻辑系统,并附加了许多解释。第4部分的标题为"关于逻辑系统之种种",讨论了逻辑系统的性质,如"够用问题"(即完全性)、"一致问题"和"独立问题"(即公理的独立性)等,并指出这三个条件之满足与否,似乎都只能从系统以外的方法表示而不能以系统之内的方法证明。这一部分还讨论了一些逻辑哲学问题,如同一律、矛盾律和排中律的意义,以及什么是逻辑的必然等。作者在序中申明,归纳与演绎大不相同,它们终久是要分家的,所以书中没有讨论归纳问题。
该书较全面地反映了怀特海和罗素的《数学原理》出版之后,直到D.希尔伯特提出形式系统研究之前的演绎逻辑的基本内容,对中国当时的逻辑教学和现代逻辑在中国的传播,起了重要作用。
该书约24万字,分为4个部分。第1部分介绍传统的演绎逻辑。作者认为逻辑与知识论不能不分开,故涉及知识论与心理学的地方均特别从简。同时,讨论词项的篇幅也极少。作者在这一部分介绍了近代逻辑学家对直言命题所作的一些新补充,并用文恩图解分析了直接推理和三段论,指出传统逻辑不能包括关系推理。第 2部分是对传统逻辑的批评。作者主要着眼于主项存在问题,指出传统逻辑中的对当关系、直接推理和三段论,有些是不能成立的。第 3部分摘要介绍A.N.怀特海和B.A.W.罗素的《数学原理》第1卷中的逻辑系统,并附加了许多解释。第4部分的标题为"关于逻辑系统之种种",讨论了逻辑系统的性质,如"够用问题"(即完全性)、"一致问题"和"独立问题"(即公理的独立性)等,并指出这三个条件之满足与否,似乎都只能从系统以外的方法表示而不能以系统之内的方法证明。这一部分还讨论了一些逻辑哲学问题,如同一律、矛盾律和排中律的意义,以及什么是逻辑的必然等。作者在序中申明,归纳与演绎大不相同,它们终久是要分家的,所以书中没有讨论归纳问题。
该书较全面地反映了怀特海和罗素的《数学原理》出版之后,直到D.希尔伯特提出形式系统研究之前的演绎逻辑的基本内容,对中国当时的逻辑教学和现代逻辑在中国的传播,起了重要作用。
说明:补充资料仅用于学习参考,请勿用于其它任何用途。
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