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civil aviation calamity
民航灾害
1.
As a kind of highly-complex social phenomenon, the civil aviation calamity has the complex characteristics of nonlinear, diversity, sudden and randomicity, integration, variability, statistic and regularity.
民航灾害作为一种高度复杂的社会现象,它具有非线性、多样性、突发性、随机性、整体性、多变性、统计性和规律性等复杂性特征。
2) civil aviation transportation disasters
民航交通灾害
1.
On the basis of the System Non-optimum Theory and the forewarning management principle, a frame of the forewarning management system of civil aviation transportation disasters are discussed on an airline company, concerning such aspects as the guiding ideology, work content, operation model and operation sequence etc.
本文基于系统非优理论和预警管理原理,以航空公司为主体,探讨了民航交通灾害预警管理系统的指导思想、工作内容、运转模式与操作程序。
3) aviation calamity
航空灾害
1.
Formation mechanism analysis of aviation calamity based on Bayesian network;
基于贝叶斯网络的航空灾害成因机理探析
2.
However, the direct loss as well as the invisible harm caused by aviation calamity is shocking by the sight.
然而,航空灾害所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和无形的危害触目惊心。
4) hazard-induced migration
灾害移民
1.
During post-disaster recovery after Wenchuan Earthquake,past theories on hazard-induced migration may be relevant for resettlement work.
灾害移民可分为灾前移民和灾后移民,或可返回性移民和不可返回性移民。
5) disaster resettlement
灾害性移民
6) disaster
[英][dɪ'zɑ:stə(r)] [美][dɪ'zæstɚ]
灾害
1.
Preliminary study on the problem of preventing and controlling management of disaster risk triggered by natural gas exploitation;
天然气开采引发灾害风险的防控管理问题初探
2.
Advance of Disaster Research in Context of ESSP Framework;
ESSP框架下几种灾害的研究进展——2006年地球系统科学联盟(ESSP)全球环境变化科学大会综述
补充资料:国际民航公约
各国政府间签订的、规定各自在民用航空领域内的权利和义务的多边条约。得到多数国家承认的现行国际民航公约主要有:
① 1929年10月13日在华沙签订的《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简称《华沙公约》,是一项有关航空运输规则的专题性公约,分5章41条,对国际航空运输的范围、运输凭证、承运人的责任等都作了较详细的规定。公约在执行过程中曾经过多次国际会议讨论修改,每次修改都有附加的议定书。中国于1958年7月19日加入了该公约。
② 1944年12月7 日在芝加哥签订的《国际民用航空公约》,简称《芝加哥公约》,是涉及国际民用航空在政治、经济、技术等领域各方面问题的综合性公约,分22章96条,主要内容包括:国际民用航空的原则,在缔约国领空飞行的权利,便利国际航空的各种技术措施、技术标准以及国际民用航空组织的宗旨、机构和活动等。与《芝加哥公约》同时签订的还有两项协定,即《国际航空过境协定》和《国际航空运输协定》。中国于1974年2月15 日承认了该公约,同时参加了该组织的活动。
③ 1963年 9月14日在东京签订的《关于在航空器内犯罪和其他某些行为的公约》,简称《东京公约》,分7章26条。
④ 1970年12月16日在海牙签订的《关于制止非法劫持航空器的公约》,简称《海牙公约》,共14条。
⑤ 1971年 9月23日在蒙特利尔签订的《关于制止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非法行为的公约》,简称《蒙特利尔公约》,共16条。
后三个国际公约对防止在航空器内发生一般犯法行为、空中劫持和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非法行为作了明文规定。中国于1978年加入了《东京公约》,于1980年加入了《海牙公约》和《蒙特利尔公约》。
① 1929年10月13日在华沙签订的《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简称《华沙公约》,是一项有关航空运输规则的专题性公约,分5章41条,对国际航空运输的范围、运输凭证、承运人的责任等都作了较详细的规定。公约在执行过程中曾经过多次国际会议讨论修改,每次修改都有附加的议定书。中国于1958年7月19日加入了该公约。
② 1944年12月7 日在芝加哥签订的《国际民用航空公约》,简称《芝加哥公约》,是涉及国际民用航空在政治、经济、技术等领域各方面问题的综合性公约,分22章96条,主要内容包括:国际民用航空的原则,在缔约国领空飞行的权利,便利国际航空的各种技术措施、技术标准以及国际民用航空组织的宗旨、机构和活动等。与《芝加哥公约》同时签订的还有两项协定,即《国际航空过境协定》和《国际航空运输协定》。中国于1974年2月15 日承认了该公约,同时参加了该组织的活动。
③ 1963年 9月14日在东京签订的《关于在航空器内犯罪和其他某些行为的公约》,简称《东京公约》,分7章26条。
④ 1970年12月16日在海牙签订的《关于制止非法劫持航空器的公约》,简称《海牙公约》,共14条。
⑤ 1971年 9月23日在蒙特利尔签订的《关于制止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非法行为的公约》,简称《蒙特利尔公约》,共16条。
后三个国际公约对防止在航空器内发生一般犯法行为、空中劫持和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非法行为作了明文规定。中国于1978年加入了《东京公约》,于1980年加入了《海牙公约》和《蒙特利尔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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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