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boundary division
界面划分
2) boundary face divided by stages
阶段的划分界面
3) Boundary Delimitation
边界划分
1.
Utilization of North Sea Oil and Gas Resources and Maritime Boundary Delimitation;
北海油气资源与周边国家边界划分
4) boundary classification
底界划分
5) division limits
划分界限
1.
According this,it is given,the division limits of density and humidity of the silt soil.
在分析大量区域性原始土工试验数据、原位测试数据及相关成果的基础上,对可信度较高的一级土样数据进行了分析,寻找自然沉积粉土的物理性质规律及其与工程中力学特性的对照关系,为利于地层划分的合理性,给出粉土密实度、湿度的划分界限,并对粉土承载力特征值修正系数进行相应分析探讨。
6) cut-off scores
划界分数
1.
Through the data,the test mode and cut-off scores were developed,and the reliability and validity were analyzed.
基于信息加工速度理论自编征兵用数字搜索测验,使用该测验对全国15735名应征青年及190名新兵进行了测量,3个月新兵营训练结束时由228上级对1900名士兵的智力相关工作绩效情况进行了调查,通过对上述数据的分析确定了测验方法及划界分数,并进行了信、效度检验。
补充资料:"划分收支,分级包干"财政体制
中国在1980~1984年实行的一种财政管理体制,俗称"分灶吃饭"财政体制。1980年2月,国务院颁发了《关于实行"划分收支,分级包干"的财政管理体制的规定》。这一体制的主要内容是:
①明确划分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的收支范围,即根据各种财政收入的性质和企业、事业单位的隶属关系,实行分类分成的办法,将财政收入划分为中央固定收入、地方固定收入和中央与地方调剂分成收入三类。属于中央财政的固定收入有:中央所属企业收入、关税收入和中央其他收入;属于地方财政的固定收入有:地方所属企业收入、盐税、农牧业税、工商所得税、地方税和地方其他收入;属于中央与地方调剂分成的收入有:各地上划给中央部门集中管理的企业收入,20%划给地方财政,80%划给中央财政;工商税收作为调剂分成收入,分成比例根据各地区收支情况分别确定。
财政支出按企业、事业单位的隶属关系划分,由中央直接管理的,列中央财政预算支出;由地方管理的,列地方财政预算支出。另外,中央专项设置了一部分资金,用于解决预算执行中发生的特殊问题,如特大自然灾害救济费、支援经济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边境建设事业补助费和基本建设专项拨款等。
②合理确定收入、支出基数和调剂分成比例。依据上述收支划分范围,地方财政的收入、支出包干基数以1979年财政收支执行数为基数确定。地方支出基数首先用地方固定收入抵顶;固定收入不足以抵顶支出基数,则划给调剂分成收入,然后再与支出基数比较,收入大于支出基数的按比例上交中央财政,收入小于支出基数的由中央财政给予定额补助。收入基数、支出基数和调剂分成比例确定以后,五年不变。
③对民族地区、大包干地区和北京、天津、上海三市不实行上述体制(见民族自治地方财政管理体制、"大包干"财政体制)。
1983~1984年,这一体制进行了调整,将地方固定收入与调剂分成收入加在一起,与支出基数比较,计算出总额分成比例,实行比例包干。同时,将中央财政向地方财政的借款相应调整列入地方包干基数,调减了地方财政分成比例或减少了中央财政对地方的定额补助数额。
①明确划分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的收支范围,即根据各种财政收入的性质和企业、事业单位的隶属关系,实行分类分成的办法,将财政收入划分为中央固定收入、地方固定收入和中央与地方调剂分成收入三类。属于中央财政的固定收入有:中央所属企业收入、关税收入和中央其他收入;属于地方财政的固定收入有:地方所属企业收入、盐税、农牧业税、工商所得税、地方税和地方其他收入;属于中央与地方调剂分成的收入有:各地上划给中央部门集中管理的企业收入,20%划给地方财政,80%划给中央财政;工商税收作为调剂分成收入,分成比例根据各地区收支情况分别确定。
财政支出按企业、事业单位的隶属关系划分,由中央直接管理的,列中央财政预算支出;由地方管理的,列地方财政预算支出。另外,中央专项设置了一部分资金,用于解决预算执行中发生的特殊问题,如特大自然灾害救济费、支援经济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边境建设事业补助费和基本建设专项拨款等。
②合理确定收入、支出基数和调剂分成比例。依据上述收支划分范围,地方财政的收入、支出包干基数以1979年财政收支执行数为基数确定。地方支出基数首先用地方固定收入抵顶;固定收入不足以抵顶支出基数,则划给调剂分成收入,然后再与支出基数比较,收入大于支出基数的按比例上交中央财政,收入小于支出基数的由中央财政给予定额补助。收入基数、支出基数和调剂分成比例确定以后,五年不变。
③对民族地区、大包干地区和北京、天津、上海三市不实行上述体制(见民族自治地方财政管理体制、"大包干"财政体制)。
1983~1984年,这一体制进行了调整,将地方固定收入与调剂分成收入加在一起,与支出基数比较,计算出总额分成比例,实行比例包干。同时,将中央财政向地方财政的借款相应调整列入地方包干基数,调减了地方财政分成比例或减少了中央财政对地方的定额补助数额。
说明:补充资料仅用于学习参考,请勿用于其它任何用途。
参考词条